住建部:改革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 消除市场壁垒
时间:2016-06-24
培育建筑设计市场
1. 精简资质类型,消除市场壁垒,规范简化备案管理;
2. 保证合理的建筑设计费用和设计周期.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设计费或计费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理的设计周期和设计费,并严格履行;
3. 完善优化设计激励办法,鼓励和推行优质优价,通过公平、诚信的市场手段,形成与设计服务价值相适应的设计费用形成机制,确保设计品质;
4. 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对建筑设计企业信用开展动态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市场管理重心由重前置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由重企业资质管理转向重企业信用、执业人员信用评价。
改革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
1. 探索实施分类监管,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委托方式由业主自主确定,可直接委托设计。
2. 鼓励招标方式多样化,改变原有单一的方案招标方式,采取设计单位比选、方案竞赛、方案招标等符合建筑设计特点的多种招标方式。
3. 允许招标时间节点提前,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开展设计招标,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编制或者配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文件,取得项目立项和规划意见书后,业主可不再招标,直接由原中标单位继续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4. 完善评标制度,细化建筑设计评标专家库分类,依据项目类别对口选取专家,合理分配专业比例,充分发挥专家在评标中的作用。
5. 建立投标补偿机制,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给予一定补偿金,提高优秀建筑设计企业参与方案设计投标的积极性。
完善建筑方案决策机制
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对重大公共建筑和大型居住区设计方案审批的专家评审工作程序,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设计控制要求、不符合国家产业战略与政策、损害公众利益、功能与经济严重不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在审批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公众和舆论监督,通过多种方式向利益相关方以及社会公众公示评审专家名单及评审意见等在内的建筑方案决策信息,接受舆论监督。
培养优秀建筑师队伍
1. 加强建筑设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调整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增加人文、建筑文化与评论的教学内容。采取教学标准宣贯、核心课程研讨、学术交流等加强师资培训。推动高等学校与设计机构实施专业联合培养计划。
2. 形成合理多元的设计人才结构。
3. 完善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加强设计实务、设计能力的考核。规范完善设计人员职称制度体系和评审标准。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任用、培养、流动和分配激励制度。
4. 重视青年设计师发展和培养,鼓励建立师徒培养制度,建设青年设计师交流平台,形成各年龄层次相结合的设计人才梯队。
5. 营造高层次设计人才成长环境。发挥高层次设计人才在政策制定、评选审查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国家工程设计优秀人员表彰奖励制度。在项目招标、评审中给予优秀建筑师带领的设计创作或学术研究团队优惠政策。
6. 扩大我国建筑师的国际影响力。开展国际注册建筑师资格互认。支持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师承揽国际建筑项目、参与国外设计竞赛和评选活动。支持行业社团参加国际建筑师相关组织的学术活动,推荐优秀中国建筑师担任有关职务,加快“中国设计”走向世界。
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
1. 调整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建立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向城市设计、前期策划和后期项目管理“两端”延伸。
2. 进一步界定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施工、使用以及维护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设计意图在项目实施中得到充分实现。
3. 鼓励建筑设计事务所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总包单位,由注册建筑师选择结构、机电等分包机构,注册建筑师对整个设计项目负责,实现注册建筑师对建筑设计项目的掌控。
4.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保建筑师设计创意作为劳动成果依法得到保护。
完善工程设计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由政府倡导、按市场模式运行的工程设计保险制度,分担建筑师从业风险。